新时期山西省农村社区教育发展实践研究
2021-05-24 16:55 点击数()
本文来源于2021年《山西教育》(管理)杂志第4期
新时期山西省农村社区教育发展实践研究
杨育智 李卫祥
社区教育是我国大教育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,也是社会教育实施的主要载体。2010年11月,国务院批准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,这对劳动者的素质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此外,产业结构的调整对新理念、新技术、新工艺的需求更加迫切,社会治理的创新对公共服务、基层治理、城乡协调、村民自治提出新要求,这为农村社区教育的开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。
一、山西省农村社区教育的发展条件
(一)健全的组织机构
当前,山西省基本实现了社区教育全覆盖,60%以上的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行政村(社区)成立了社区教育机构,基本形成结构合理、开放共享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、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。山西省依托山西开放大学设立山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,各地市依托市电大或职业院校成立社区大学或社区教育指导机构,各县(市、区)依托县级电大或县级职教中心成立社区学院,乡镇(街道)利用乡镇(村)成人文化技术学校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、社区科普学校等机构组建社区教育站(点),行政村(社区)依托乡镇社区学校指导本村(社区)教学点开展灵活多样的农村社区教育服务。通过整合统筹,逐渐形成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—市社区大学—县社区学院—乡镇社区教育站—村(社区)社区教学点的社区教育网络,较为完善的机构设置为山西省农村社区教育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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